1、第一学年,第1学期期末最后一个月,提交学位论文选题表(附件1)。
2、第一学年,第2学期期末最后一个月,提交硕士论文选题方向的文献综述报告(附件2),并由所在科研团队统一组织,以汇报答辩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审议小组需由3-5位专家组成。
3、第二学年,第1学期期末最后一个月,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3),由所在科研团队统一组织,以汇报答辩形式进行开题报告考核,开题报告审议小组组成应符合学校要求,一般由5位专家组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专业硕士必须有一名行业专家。
4、第二学年,第2学期期末最后一个月,提交中期考核(附件4),由所在科研团队统一组织,以汇报答辩形式进行学位论文进展汇报考核,中期考核专家组成需满足学校要求,一般由5位专家组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
5、第三学年,第1学期期末最后一个月,5)。
6、第三学年,第2学期期末,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学校规定要求,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校外专家至少1人),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全部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型硕士,如答委会中有两位正高级职称人员,则可不请校外专家。专业型硕士答委会委员中应含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非高校、非校外导师)。博士点学科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注:硕士研究生围绕论文开展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开题报告时间距离论文送审时间不低于0.5年。参照学校培养手册与相关规定,前述关键时间节点可提前或延后,延后须提交详细情况说明表,未完成前一时间节点规定任务,不允许进入下一阶段任务考核。关键时间节点前,学院工作秘书会通知各系负责人,由各系负责人通知本系各科研团队完成组织实施工作,各考核环节的材料(包括附件及现场汇报照片)须及时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在各环节组织实施过程中,学院将以抽检形式检查各系和各科研团队的组织实施情况。